关于抄袭的那些事;鸭子般嘴硬的照抄名家;我抄故我在的神秘道理 3月13日 周六
关于抄袭的那些事;鸭子般嘴硬的照抄名家;我抄故我在的神秘道理 3月13日 周六
各位可曾听过毕加索的名言——“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剽窃”(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苹果CEO乔布斯曾说:“我们在剽窃伟大创意方面一直都是毫无羞耻”。
在IT界,facebook的创始人被指抄袭,苹果iPod也被指抄袭,微软中国MSN聚酷抄袭微博Plurk,Mozilla被指抄袭MetaLab……各类仿冒事件层出不穷,当然,人家也有可能是借鉴,或是致敬。facebook创始人倒是赔了人家六千多万美元,其他人是否拿到好处,就不得而知了。
前几天我曾说S.H.E照搬了sweetbox的几首歌曲,还有莫扎特和后街男孩的,而凤凰传奇还把自己臭名昭著的《月亮之上》奉为原创,这也算伟大艺术家的言行了。而青年才俊郭敬明在不遗余力照抄他人作品的同时,更像鸭子般嘴硬,坚决不道歉,他的粉丝们自然以此作为小四脱离Gay佬队伍,靠拢纯爷们儿阵营的有力证据,大有引以为傲之势。
以上纯属本人臆想而言,与真实性无干,不接受小三弟弟粉丝的攻击、谩骂。
上初中的时候,我经常写点儿东西,尤其一些对女同学钦慕,对老师愤慨的文字,经常见诸纸面。而后,我把日记本放到书桌里独自享受。某天,我发现某个同学在翻看,一气之下,竟然打了他。彼时,他眼里一片错愕。
后来,我们似乎忘记了这件事,一起疯玩,在县城的大小台球厅里流连忘返。然而,我始终忘不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个笔记本,一些若有若无的单纯想法,真的那么重要吗?或许,当时我该生气,而到现在,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分享给各位的时候,还值得为此打人吗?我太过分了,可能是我当初年轻气盛吧。多年之后,想起这件事来,依然如芒刺在背,惴惴不安。
上高后,我写得更勤些。刚开始在本子上记,给自己看,藏进书包里;后来,想让同学们了解我的才华,本子收得就不那么严实了。果然,有眼尖的同学发现了,并夸我写得好。某天,在我听过满江新专辑的一个宣传节目后,套用里面的故事,写了一个小小说,讲述我和一个女孩子纷繁复杂的爱情故事。
一个女同学看到后,问是不是我自己写的;我说是。女同学说,怎么跟满江专辑里的故事一样呀。当时,我有种自己正在屋子里搞鬼,被人撞门而入的尴尬。我说,是我自己写到纸上的。多年之后,依然想起这件事,想起当时受伤的心情,颇为后悔。此后,告诫自己,不要轻易承认一件事情是自己做的,如需说谎,尽量保持沉默,如果非得说谎,尽量不要伤害别人。而我,说是自己写的,就明显有侮辱听过这个节目人的智商的意思了。
所谓抄袭,之于我,问题比较严重的也就这一回。至于小学时候把作文书上的一篇文章誊到本子上的事,久远了,也不想提了。小时候这些事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我进入青春期末尾的相差甚远,不提也罢。再后来,我用电脑写字,引用的东西大都会加上链接;也会在某些名人名言上加引号,以示尊重。他日,我若能抄得他人伟大创意,作出自己的一番事业,恐怕也会向毕加索一样放言,“我抄故我在”或者“越抄越有理”。我以为,承认抄袭,总比死不认账的熟鸭子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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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估计是你的文采实在太好了,所以总让我觉得你博客上的文章全是抄来的。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