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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承诺六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与惩罚失实报道并行不悖 12月23日 周三

Posted December 23, 2009 at 11:12PM

最高法院承诺六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与惩罚失实报道并行不悖 12月23日 周三

晚上回家的时候,半路上因为前世行善积德,捞了一个座位。背靠着玻璃窗,坐定之后,看起彩信新闻来。最开始的一条就是“最高法院承诺六公开”,大致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将对“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进行适当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然而,新闻的最末一句让我颇为意外:“新闻媒体如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忽然之间,我对自己这位无产阶级的普通一份子至今依然屹立于世多了几分感慨。真不容易!我对于那些存活于世间的新闻媒体多了几分敬意。闻一多在谈到诗词格律时,说诗人应戴着脚镣跳舞,而新闻媒体几乎也如此。今后在进行关于法院的报道时候,千万不能主观臆断,轻易表露自己的意见了。

当然,我还是按照严谨、务实的态度,将彩信上的新闻进行深度剖析。

首先,最高法院针对的是新闻媒体,像《南方周末》这样的报纸应该在监管之列,像我这样的平民百姓写些发泄内心愤怒的文章,谈点儿对于当下热门案件的看法,应该没问题吧?但愿没问题。

其次,最高院针对的是新闻报道,应该不是表达作者主观臆断的评论性文章,比如专栏什么的,这部分作者应该可以放开手脚,继续发扬或谄媚、或尖刻的写作风格了。但如果确有规定,说报纸上的专栏也属于新闻报道,广告也属于新闻报道,那算我这一点没说。

再次,最高院针对的是有倾向性的报道(这种所谓的“报道”应该叫做软文吧?按照我的观点来看),对于正常的新闻报道,应该不构成影响。不过,以后司法口的记者会不会有胆战心惊,积极性受到打击,我就不太确定了。但我觉得,这对遏制一些谄媚性的报道应该有好处,对于打压收黑钱替坏蛋的风气应该十分有效,但愿能够将政策落到实处。

最后,最高院追究“相关责任”的基础是新闻报道损害了司法权威,违反了法律规定。这让我想起一个现象:某国足协组织、举办了某个俱乐部联赛,扮演裁判的角色;而其将各俱乐部赛场广告牌一律掌握在自己手中,美其名曰资源优化配置,收益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归足协所有。这时,足协成为了运动员(以上案例系道听途说,如果有雷同,纯属天意,本人不负任何责任)。我怀疑足协在组织比赛时会有公平可言,我觉得连裁判和运动员的概念都可完全混淆,那足协根本不会给相关参与者带来任何利益。接下来的推理,我不好说。我不能说最高法院本身是最终的裁决机构,当它要出面指证一个人违反法律的时候,就有点儿太足协了。我要是这么说,恐怕我就得面对起诉,亲自练习人民币捅手铐了。

总体而言,我还是很高兴。幸好我们还有最高法院、法院,不用私下拿着手枪、砍刀解决纠纷,少了流血,也少了金钱和时间的双重浪费。即使没钱,有法院撑腰,也不至于被人欺负得很惨;即使不小心被骗到黑砖窑,还有法院站出来为民除害、伸张正义;即使人头落地,还有最高法院严格复核,给家人以最大可能的国家赔偿。借用一句歌词,感谢你,我衷心地谢谢你。我的感动无以复加。

以上文字来源于:Mac Love Me,http://maclove.me/,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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