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雄为抓特务牺牲自己,小学生为救他人沉溺湖中;值得宣扬? 9月23日 周三
小英雄为抓特务牺牲自己,小学生为救他人沉溺湖中;值得宣扬? 9月23日 周三
我想过,几年多的日志写作历程里,很少有一连两天说同一个主题的,而这次就是那种连续说一个主题的特例。我接着说昨天那个小孩儿抓特务的故事,特务被抓到了,孩子被打得够呛,也可能生命垂危,在送往医疗所的途中死掉了。小孩子有这样的觉悟,我们应该高兴,或许,正是因为有无数这么英勇的人,我们现在才能有机会安享太平盛世。可是,我们真的应该对这样的事情大加宣扬,作为全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吗?
不是我太自私,我只是觉得,小孩儿,最重要的就是度过快乐的童年,安安稳稳地学习,踏踏实实地上学,不要节外生枝,被坏人给伤着。对于个别表现突出的孩子,应该就事论事地表扬,而不应该号召全员学习。按常理,如果一个人正在做自己不该做的事情,那轻则被人笑话,重则违反法律、蹲监坐狱。可如果一个孩子在履行人民武装卫士、情报工作人员的职责,还因此被大加赞扬的话,那是不是本该做这些事情的人太失职了,该被谴责?
现在的教育好像正常了很多,如若遇到坏人,不论是大人小孩儿,如果没能力制服这个坏蛋的话,最好的选择就是择机报警。至于跟踪、抓捕歹徒归案,平民可以尽力而为,但绝不应该搭上自己的性命。常常听伟人或者假装自己了不起的人教育我们,人可以死得更有意义,一定要重于泰山,而不要轻于鸿毛。小孩子被特务给打死了(假设这种最坏的情况发生了),这是为了人民利益而死的,绝对重于泰山。可要是有更多的孩子因效仿榜样而死掉,那么,那个言之凿凿、蛊惑人心的家伙在挂掉之后,就应该称之为轻于鸿毛。
在严酷的环境下,可能我说的这些都没什么意义。因为那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假如小孩儿和特务狭路相逢,那小孩儿不干掉特务,特务必然要弄死小孩儿。面对这样的形式,即使不该这样做,也没办法,事出无奈;而在当今这样的和谐盛世,如果再去鼓励小孩儿做他们不应该做的事情,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勇斗手持凶器的歹徒、抢救落水儿童等等,那就是陷害了。明显就是某些人为了让自己过得更踏实,努力让其他人过得更不安稳。
我曾听说,某个上小学的男孩儿,为了在公园里救出掉进冰窟里的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其时,公园里即使不是人山人海,也聚集了不少人,不能说其中没有一个或几个有能力施救的人。孩子因为救人而死掉了,勇敢的孩子!我听他的故事,听了十几天,广播里几乎每天都在说。从学校追认孩子为三好学生到领导颁奖给孩子的父母,从记者采访孩子的同学,赞扬其救人前已有的高尚情操,到大规模宣讲孩子的英雄事迹。这十几天里,我听着孩子的父母略显悲痛的豪言壮语,夸赞自己儿子舍己为人的道德品质,听着有关部门号召“向某某同学学习”的响亮口号,不禁寒颤连连。
失去了孩子的父母,即使有一万顶高帽子架在头上,即使有一千面张锦旗挂在脖子上,即使有一百块奖状贴在墙上,还能够说得出鼓励儿子那样英勇行事的话来?如果不是某些记者的蓄意捏造,为了适应宣传形势的要求,就是孩子的父母太过于伟大了,能与伟人为了革命,牺牲家庭的钢铁意志相比肩。我情愿世界是温暖的,父母是慈祥的,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勇敢,但绝不希望孩子替代大人舍己救人。我是自私的,即使我满嘴仁义道德,我也为自己此刻的自私欢呼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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